市卫生局是管理全市卫生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等;局机关内设政治处、办公室、应急处、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法监处、医政处、疾病控制处、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科技教育处、纪检监察室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参与编制区域卫生规划;组织编制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设置医疗机构的审批;组织实施权限内医疗机构执业的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献血工作;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负责医师执业许可工作;负责全市护士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拟订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病和其他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校舍选址、设计卫生的许可工作,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区(县)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通报、上报传染病疫情信息。
4、组织编制全市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负责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妇幼保健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权限内母婴保健工作机构执业和人员从业的许可工作。
5、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编制卫生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的制度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报告事项的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上报调查情况。
6、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7、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发展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执行国家、自治区药物政策,指导医疗机构药物临床应用及安全监管工作。
8、组织、指导和管理卫生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9、组织编制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开展医疗卫生科研、学术交流和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及卫生援助有关工作。
10、指导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考试及资格考试工作。
11、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1、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乌鲁木齐市卫生局2015年部门决算包括:乌鲁木齐市卫生局本级部门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差额事业单位7个:市友谊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市眼科医院。
全额事业单位8个:市血液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急救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献血办、市学会办、市爱卫办、市农合办。
本年收入2,021,368,228.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438,089.67元,较去年增长28%、事业收入1,582,033,354.30元;经营收入76,508.00;其他收入41,820,276.97元,总收入较上年增加201,961,679.42元,总收入增长11%,财政拨款收入增长29%,业务收入增长8%,增长原因主要是2015年决算汇总单位减少一家(乌鲁木齐市后勤医疗服务中心),其次追加2015年工资改革中人员经费、局属医院业务收入正常增长。
本年支出1,982,198,740.60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782,094.29元、项目支出151,356,384.84元、经营支出60,261.47元。总支出较上年增加197,314,255.49元,增长11%,原因主要是2015年决算汇总单位减少一家(乌鲁木齐市后勤医疗服务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402,119,197.00元,较上年317,812,421.91元增加84,306,775.09元,增加26%,较年初预算增长56%,原因为2015年系统人员工资及项目经费增加(艾滋病、信息化经费、计划免疫经费、基本建设经费等)
2015年上年结转结余35,583,613.48元,本年结转结余33,033,006.31元。其中:基本结余1,834,537.72元,项目结余31,198,468.59元。项目结余资金为艾滋病经费、2015年中央项目资金经费、信息化经费、计划免疫经费等
2015年度乌鲁木齐市卫生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699,185.82元,较2014年“三公”经费总额3,039,512.14元,下降340,326.32元,下降率为11%。较年初预算减少2,325,114.18元,降低46%.下降主要原因是局属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有保有压,强化日常行政财务监管,严格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1、2015年度公务接待29,020.00元,较2014年公务接待34,413.16元,下降5,393.16元,下降率为15%。较年初预算638000元,下降608980元,下降率为95%。原因是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接待范围以及接待标准,大力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用。2015年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计431人次,;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00元。
2、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3,906.00元(1人)。年初预算为0元,2014年为0元。
3、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66,259.82元,公务用车保有量76辆。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数1辆,购置费为89,474.20元。较去年减少1辆,降低75%。(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6,785.62元。较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62,366.36元,降低2%。较年初预算4386,300.00元,下降1,809,514.38元,降低41%。下降原因是我部门大力压缩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费,并严格控制除执勤执法、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购置外的一般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审批。
4、2015年部门决算中会议费支出48,145.00元,较上年减少35,367.41元,降低42%;2015年会议费预算为0,费用产生原因为卫生部门市属医院,使用医院批准留用资金安排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学术会议的费用。
5、培训费支出4,159,317.01,较上年减少155,317.03元,减低4%。2015年年初培训费预算为1,691,100元,增长146%。增长原因为医院对临床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培训人员增加,进修培训周期较长,造成了实际支出大于预算支出,培训支出均为部门市属医院批准留用的资金。
会议费、培训费较去年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卫生部门厉行节约,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开支。
2015年卫生部门执行预算较去年增长3%,主要为追加2015年工资改革中人员经费及中央自治区项目补助资金。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56万元,较上年减少45.92万元,降低1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1辆;其他用车34辆(救护车、医院班车)。
单价在200万元以上的设备为45台(套),金额为168,258,461.00元。
一、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一方面,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制定绩效目标,由预算单位在申请项目时提报详细绩效信kaiyun登录入口 开云平台网站息,包括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投入总额、已投入金额、本年度预算目标和金额等,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另一方面,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可量化支出的项目,核定统一支出标准,推进预算编制的精细化。
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对预算执行结果开展监督审查。每个预算季度结束后,结合部门单位季度报表,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绩效信息,重点审查全市艾滋病等重点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部门单位是否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等特点,今后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我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机关运行经费为市卫生部门(行政及参依照公务员单位)属财政拨款的日常公用经费(水电暖、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维修费、业务费等)。
开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主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政务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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