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贺海军)2024年11月18日凌晨5时许,男子王某因感情纠纷酒后来到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府谷镇一住宅小区住户门前,不考虑全楼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用平时抽烟用的打火机故意将他人家门外的纸箱等物品点燃,致他人门框、吸顶灯及门前存放物品被烧毁,后火情被小区保安熄灭。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后,其主动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在案件审理期间取得了各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他人住宅门口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王某具备坦白、认罪认罚、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kaiyun登录入口 开云平台网站节,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Copyright © 2024 开云门业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10623号
收到你的留言,我们将第一时间与你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