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事没有多复杂,说清楚了挺简单的。但是不管对机构还是创业公司我觉得都有一定借鉴意义,所以值得写一下。
首先梳理一下,本次事件是从明讯科技创始人吴凌峰的朋友圈开始的,如图:
瞧这话说的……“用三天的时间”,“索取高额贿赂”,“一步步陷被投企业于水火之中”,真的是写大字报小能手啊!
外行朋友可能看的云里雾里,看到“两笔账”“打给个人”就盖棺定论里面有不法分子了,其实事实不是这样子。
简单来说,明讯科技确实不是同创伟业投的,是他们的LP 宁波霍普投资投的,所以同创伟业旗下基金和这家公司没有直接股权关系,但是帮LP 代为管理投后,所以一应事项都是同创的人在对接。(也有可能项目就是同创给 LP 推荐的)
嗨,那大概就是机构牌子大,发 PR 稿的时候带上被收录了而已。
同创伟业成立于 2000 年,是国内第一批专业投资机构,能屹立这么多年的机构,基本的价值观素养是在的。
虽然很多人又要在此刻诟病“高利贷”了,但是10% 其实在合理范围,8-15% 都是有的。
商业合同,公对公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不会因为利率高低而失效。过往也有法院支持的判例案例。
明讯科技没有在期限内上市,2023 年 4 月,霍普投资根据协议要求回购执行。
因为项目本身不是同创的,这个过程就没有纳入机构的风控体系里,而是交给了投资前台和创业者及 LP 三方对接。
创始人明显不太愿意付这笔2 年 650 万左右的利息,大概和机构表达了希望降低成本的意愿。
划重点,其实这个时候,按照原方案申请诉讼执行是最合理的,不会有任何争议。
但是,出于想帮两边降低税负的目的,(可以说是好心,但是却埋了个大雷),同创的对接人提出了分两笔支付的方案,涉及到 4 个协议(一个是股权转让,3 个是自然人的咨询服务协议)
1)本金 3000 万,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也就是吴说的,已经支付了协议首笔款项 2200 万元。
我询问了咨询行业的群友,咨询服务费是按 6% 开票的,如果是小规模还会更低(1-5%)。如果是私募股权税负要按 25% 的企业所得税缴纳,一进一出就是 19% 个点,大概 123.5 万。
这3 位个人 LP,本身就是宁波霍普的出资人,也就是说这个钱本来就是他们的,对于他们,钱打哪个主体其实无所谓,能投 3000 万,更不差这百来万。
不过中间税负费用少点,也可以给公司适当让些,估计主要是为了推动回购顺利完成。
这里也就是创始人吴凌峰在访谈中说的,对方发了协议,他回复了“好的”。至少说明这个方案他之前是知道的。
(因为这几位和同创伟业的创始人郑伟鹤都姓郑,有些吃瓜群众揣测他们的关系,甚至怀疑是同创监守自盗。
天哪噜,你搜一下郑仕麟,他是杉杉集团郑永刚的儿子,杉杉现在市值 160 多亿,宁波多的是柚子大佬,有愿意投一级的不容易,你们别瞎猜了……)
这两笔协议竟然不是同时签署!协议 远程发过去了之后,创始人就只签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且支付了首笔款项,而其他的咨询服务协议就当没看见,就不签。
而《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这段字样,成为了创始人在法院第一次诉讼中,证明自己已经履行完毕合同的证明。
留下这种疏漏,同创的对接人是要背锅的,至少应该先签了咨询协议再签股权转让协议啊!但是他一不是法务,二也是估计没想到竟然会有这种事儿。
他们之间的诉讼也挺有意思的,公司安徽广德的,2024 年第一次打官司,广德法院判公司胜诉,不用支付。2025 年宁波霍普在宁波法院起诉,宁波 法院判霍普胜诉。
这是 2 月底的事儿,过了一个月,这位吴总就开始发朋友圈,接受访谈了。现在他们正在准备二审。
本来是 2023 年是 650 万,现在都 25 年了,利息也变成 1700 多万了,建议快搞完吧,不然越积越多。
另外大家可注意一下,毕竟现在都用微信办公,什么“好的”“”不能随便回了,以后这种建议回复:“收到,我先看一下。”
瓜吃完了,我总结一下,创始人不太地道,抓住了协议流程上的一个 bug,想不付回购利息费,还扣大帽子。
至于以咨询费形式补回购利益的情况,比较少见一些,但是并不是没有,尤其是在股东多利益互相摆不平的情况。
这样安排实际上企业的利息支出是会变少的,其实企业经营不易,好好协商多数机构也愿意的,但是感觉他是一分都不想给啊。
而且现在投资行业本来舆论风评就差,也许创始人是想寄希望于外部开云网页版 开云kaiyun施压,扣个大帽子,可惜这个事没有他想象的那么脏。
虽然没那么合规,工作也出了点疏漏,但是还好。
这个事件给各大基金法务平添不少工作量……我群友就接到老板命令,研究一下事件,看看自家协议有没有漏洞。
以后如果企业还想通过这种方式降成本,怕是机构也不敢答应了,那只能 10% 就 10%,法院见。
非要涉及基金外的支付,最好做好留痕工作,并且可以签个协议说明这是代收,实际仍是那一笔回购支付的交易。
最后,虽然大家都想投人品好又能干的创业者,但是人性确实复杂啊。
ps:本文得到了各位群友(包括同创伟业)的信息帮助,但是依然秉持本心客观公正~
Copyright © 2024 开云门业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10623号
收到你的留言,我们将第一时间与你取得联系